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第三条有效动物防疫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综合防治、依法检疫、重点控制、全程监管的工作原则。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