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进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发展条例/第七章 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第五十七条有效本市加强与长三角政务服务的合作交流,完善“跨省通办”工作机制,推进长三角电子证照互认和数据资源共享,打造在商务区的高频优质场景应用。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