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条

有效

本市支持商务区推动长三角公共服务共享,在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贸易法律服务、国际商事仲裁等领域,为长三角的各类市场主体联通国际提供便捷、可靠的服务。

市知识产权部门在商务区设立长三角企业商标受理窗口,向长三角企业提供商标注册、续展、变更、转让等服务。

注册在长三角并在商务区功能性平台备案的企业,其依法聘请或者雇佣的外籍人员,可以在本市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