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商务区管委会应当定期编制、发布反映金融与贸易便利化程度、区域贸易活跃度、会展活动影响力等的“虹桥开放指数”报告。

商务区管委会应当建立健全“虹桥开放指数”收集、统计、分析等相关制度,发挥“虹桥开放指数”在促进商务区发展、推动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提升国家对外开放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中的作用。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