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机关运行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市和区人民政府推进本级机关运行保障工作集中统一管理,依法依规设置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集中调配保障资源,明确保障范围,统一制度标准,促进机关运行保障规范均衡。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