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第七章 支持与保障第五十四条有效本市推动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领域的应用,支持相关行业组织发布智慧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应用场景需求,引导社会力量开发支撑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的技术与应用。鼓励和支持幼儿园和托育机构利用信息技术进行管理和保育教育,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