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山体水体保护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保护优先、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地方法规 · 益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