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应当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生态保护第一,自然恢复为主,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坚持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科学防控、系统治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