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第八十四条有效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在浦东新区实施。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范围内实施。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3月15日第八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