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第六条有效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省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前,进行下列准备工作:(一)提出会议议程草案;(二)提出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三)决定列席会议人员名单;(四)会议的其他准备事项。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月16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