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六十条有效市容环卫有关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参与制定并推动实施市容环卫管理标准、技术规范,开展行业培训和评价,共同推进市容环卫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