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终身学习促进条例/第五章 保障促进第四十一条有效对在开展终身学习促进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