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终身学习促进条例/第四章 社会参与第三十二条有效社区教育机构、老年教育机构应当提升基础能力建设水平,加强终身学习的理论研究、学习资源的整合与开发、全民学习的指导与服务。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