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终身学习促进条例/第三章 政府推进第十四条有效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终身学习服务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利用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发的优质学习资源,促进各类学习资源开放共享,为市民终身学习提供便捷多样的服务。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