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电梯使用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委托未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维护保养电梯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设备,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