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大运河梁溪河滨水公共空间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大运河(无锡段)、梁溪河沿岸地区的风貌管控、环境保护和文化传承,营造形态美、特色明、活力强、底蕴厚的滨水公共空间,充分彰显"水韵无锡"之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