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车联网发展促进条例/第三章 推广应用第十八条有效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活动,应当符合相关规定。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