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开发区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五条有效开发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安全防控体系,执行产业政策、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安全生产等规定。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