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城市公园和广场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有效在公园、广场内开展各类活动产生的噪声,不得超过公园、广场声环境的噪声限值。公园、广场管理机构应当在公园、广场显著位置和健身、娱乐主要活动区域设置告示牌,告知公园、广场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禁止事项、相关活动开展的时间规定等。地方法规 · 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