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第六章 社会参与第五十五条有效家庭成员应当树立新时代家庭观,传承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等家庭美德,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参加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家庭应当与相关部门、学校共同配合,根据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采取多种方式对未成年人开展预防犯罪教育,使未成年人树立遵纪守法的观念,增强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