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第六章 社会参与第五十条有效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社会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及时消除社会风险隐患,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社会责任,参与所在地平安建设,创建平安企业、平安单位。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