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平安建设宣传和教育活动,普及平安建设知识。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平安建设的宣传,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