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条有效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坚持政府主导、源头防范、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共同防治的原则。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