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