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九章 监督管理第七十三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和作风学风建设,建立健全科技伦理治理制度,完善科学技术项目、科研经费全链条监督管理机制和科技监督跨部门、跨区域联动机制,推进科技治理能力现代化。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七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