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条

有效

鼓励有条件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省级以上科技园区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科技创新券,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购买创新服务、开展技术合作,推进科学技术资源开放共享。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