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条
有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提供综合服务的监督管理。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行使或者代行行政监督管理职能;
(二)限制交易主体自主权;
(三)排斥、限制各类主体依法建设运营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
(四)拒绝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
(五)擅自将重要敏感数据公开或者用于商业用途;
(六)违法违规向市场主体收取费用;
(七)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不得与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