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五章 服务与监管第四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对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对其完成各项任务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督促其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的有关情况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30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