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五章 服务与监管第四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托社会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等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社会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等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可以按照规定申领就业培训补贴。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30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