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用人单位发布或者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用工形式、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招聘程序等招聘信息,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性内容。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