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在青狮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保障设施正常运行经费,实现保护区污水收集处理全覆盖。

青狮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营,防止生活污水直排。

地方法规 · 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