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气瓶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 瓶装气体的销售、储存和运输第二十三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人员聚集的公共区域、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筑物以及城市建成区小区范围内的车库、储藏室等场所存放盛装燃气和危险化学品气体的气瓶。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