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网格,是指在城乡社区、行政村以及其他特定空间区划之内划分的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单元。本条例所称网格化服务管理,是指以网格为基本服务管理单元,以网格化信息平台为支撑,整合基层服务管理资源,组织实施的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收集、法律政策宣传、民生事项服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安全隐患排查、社会治安防控等活动。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