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有效网格化服务管理机构应当为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律师、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其他专业人员进入网格开展法治宣传、便民服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提供协助。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