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公安机关和负责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文化旅游等工作的部门应当加强对涉及儿童的食品、日用品、玩具、文具、大型游乐设施、药品等的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建立学校周边有关产品与服务禁止从业清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地方法规 ·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