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第六章 工作保障第二十二条有效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要求,将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