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第六条有效村(居)民委员会协助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开展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相关工作。鼓励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中纳入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约定。地方法规 · 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