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加大财政、信贷、用地、用电、交通、保险、政府采购等政策扶持力度,统筹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和基料化利用。地方法规 · 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