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开展垂钓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违法搭建钓鱼棚(台)等临时构筑物;

(二)在航道内使用船艇、排筏以及其他水上漂浮设施等工具进行垂钓;

(三)使用延绳钓等对水生生物资源破坏较大的钓具进行垂钓;

(四)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

(五)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垂钓行为。

地方法规 ·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