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服务对象应当配合热线事项办理工作,尊重工作人员,维护工作秩序;不得恶意反复拨打或者无正当理由长时间占用热线资源;不得骚扰、侮辱、威胁热线工作人员。

地方法规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