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第六条有效华侨在本省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开展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