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九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加强对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的监督管理。从事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使用和进口、出口活动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