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二十一条有效科协的经费应当用于本条例和科协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和事业发展,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检查和监督。科协的资产受法律保护。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