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中心城区山体的规划、管理、保护和利用等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中心城区山体(以下简称山体),是指碧江区、万山区内纳入规划保护的自然山脉、山岭和山丘。本条例所称山体保护,是指对山体的生态系统、自然景观、人文遗迹等方面的保护。地方法规 · 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2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