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应当遵循统筹规划、适度超前、绿色低碳、互通共享、安全可控、市场运作的原则。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