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信息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促进与发展、保护与监管以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