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大数据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站点及其配套设施建设,提供卫星导航定位基准信息公共服务,加快卫星通信大数据应用发展。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