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或者混合运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