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三章 规划建设第十八条有效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设施的配置和建设应当合理布局、卫生适用、节能环保和便于管理,与分类投放、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理系统和垃圾产生量、垃圾种类、收运频率、服务半径等相适应。地方法规 · 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