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者通过的国家工作人员,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依照《辽宁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月16日